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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2014年12月30日 纪委办公室 


西美党字〔2014〕43号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陕字[2014]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美术学院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工作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正,以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教风和学风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更加有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委从严抓党风

1.强化抓党风的主体责任。院党委和各党总支要把管党治党、抓党风建设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坚持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夯实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2.明确抓党风的重点内容。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为抓手,教育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重品行、做表率、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3.推动党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党员党性教育分析办法,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体系,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院实施意见,开展“三公”消费、超标占用办公用房等治理,着力整治奢侈浪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际,下发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及时进行预警提醒。把握节日特点,分析过节需求,排查问题隐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五项严禁”(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车;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活动;严禁利用公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开展明察暗访,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开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3.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细化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出国(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制度规定的具体配套措施,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持以上带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三)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理念,切实解决脱离师生、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

2.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不断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继续巩固学院“三风”建设的成果,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制度,创新建立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完善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完善干部考核机制。

(四)以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党风建设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严格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

3.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严肃查处滥用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和招生考试徇私舞弊、教育乱收费中的贪污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巩固和深化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成果,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院党委要加强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办案保障,排除干扰和阻力。院纪委要严格查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压案不查或瞒案不报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坚持正确的办案政策和策略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违纪违法人员的申诉权利。对受到诬告的,及时澄清事实。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丰富廉政教育内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活动,每年集中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

2.创新廉政教育形式。院党委中心组要定期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组织、纪检部门要开展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的廉政专题教育;学院党校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树立廉洁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岗位,分层分类施教,提高廉政教育效果。

3. 深化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教务、学工部门要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人才培养的体系之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开通廉政文化网络平台,举办廉政文化知识测试,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4.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院组织、宣传、统战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办好廉政教育宣传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廉勤兼优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校园网、校园广播等主流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对反腐倡廉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 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的常态化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在考察阶段,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2.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快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进程,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治校,将学院重大决策、干部人事、招生录取、基建工程、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敏感事务置于阳光下、纳入监督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健全对重点领域的防范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干部人事、招生录取、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点排查力度,规范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有效遏制腐败的措施和办法。

4.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群”。在认真落实中省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同时,巩固并深化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已有成果,结合学院发展,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制度的废改立,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靠制度科学反腐。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制度下规范运行。

2.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院系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审计;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

3.加强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对党政重要事项实行定期通报,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师生监督。

4.加强舆论监督。支持媒体依法开展建设性的反腐倡廉工作报道,及时发布重大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加强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畅通网络反腐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反腐、文明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和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程序,加强信访台账和档案管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重点履行五项职责: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

2.纪委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委和行政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惩防体系建设为载体,把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上《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学院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改革纪检工作体制

1.强化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推动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 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院党政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配备,把不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转职能”就是纪监部门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的主业,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转方式”就是纪监部门要善于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转作风”就是要注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三)聚集工作合力

1.整合领导组织机构。院党委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以合并,形成反腐倡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工作协调和分类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明确牵头协办责任。党委要根据业务职责分工,落实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引导。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3.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和难点工作组织协办单位集体攻关,督导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协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

1.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各系处、各单位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上和学院的《实施办法》所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要及时研究安排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2.完善督查考核机制。院党委每年要对本《实施办法》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统一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问责工作力度。院纪委要根据中共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高教纪工委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严肃进行追究。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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