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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2021年05月01日  
廉西美         6天前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和西安市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廉西美”将通报典型案例转发,望全体师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四风”问题发生。


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新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祁文超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

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时任新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祁文超分管低保工作,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对低保申请和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将不符合条件的王某某一家三口纳入低保范围,导致其违规领取低保金53379元;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祁文超对陈某某家属提供的低保复审资料未进行详细核查,导致其家属利用已死亡的陈某某身份冒领低保金17428元。2021年1月,祁文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成明军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2019年,成明军在办理武某某盗窃案件过程中,私自与案件当事人会面,违规接受请托人宴请并收受礼品。成明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成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汉中市汉中日报社工会原主席余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时任汉中日报社特刊部负责人余凯,先后违规决定以组稿费、岗位津贴等名义向特刊部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0.85万元。2021年2月,余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回。


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四级警长刘杰在办案过程中不尽责不作为问题

2016年,刘杰在办理杨某某夫妇被伤害案中,对涉案人员临时布控一个月后,再未采取任何措施,直至2019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才将该案提起办理,导致该案久拖不决和受害人长期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刘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5.商洛市丹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屈彦海在高龄补贴审核过程中履职不力、作风漂浮问题

2018年至2019年,屈彦海在负责全县高龄补贴复审年检工作中,对各镇(办)上报的死亡减员人员信息未及时审核和删减,致使2019年第四季度前,仍向多名已死亡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021年2月,屈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6.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7年6月,经新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张玲提议、副院长罗跃恒同意,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由负责中心食堂管理、食材采购工作的史小青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累计从伙食费中套取资金30578.78元,先后购买净菜、粽子、月饼等价值27708.78元节日礼品发放给中心工作人员,尚余2870元未使用。2020年12月,张玲、罗跃恒、史小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灞桥区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干部宋堃尧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9年9月至10月,宋堃尧在任席王工商所所长期间,安排工作人员为某服务公司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124张,先后收受“好处费”共计55000元,后主动退还40000元。组织调查期间,宋堃尧又主动上交违纪所得15000元。2020年11月,宋堃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市纺织城军干所副所长王昌户公车私用问题。

            2019年9月11日中午,王昌户在享受车辆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在非工作时间,驾驶市纺织城军干所公务用车到唐都医院学习垃圾分类工作,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9月23日,王昌户将应由个人承担的400元拖车费用在市纺织城军干所报销。组织调查期间,王昌户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0年12月,王昌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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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弘扬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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