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省委关于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根据省纪委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学院开展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守初心、践使命、严纪律、勇担当”为主题,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陈国强等反面典型和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帮助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增强纪法敬畏,严守政治规矩,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勇立时代潮头,主动担当作为,奋力谱写学院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9月至11月。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党性宗旨教育,进行一次“话廉洁、守初心”专题研讨(9月底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学习重点,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突出问题导向,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与整改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交流思想、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校准方向。以“话廉洁、守初心”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追寻初心原点、探讨初心内涵、检视廉洁风险、增强廉洁意识。
(二)围绕革命传统教育,安排一次“倡廉洁、践使命”主题党日活动(9月底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省内丰厚的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按照就近便利原则,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实地参观,缅怀革命先烈,瞻仰革命遗址,把历史转化为教材,把现场转化为课堂,回顾共产党人近百年来勇担使命的光辉历程、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和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在革命精神洗礼中筑牢信仰之基,在红色文化滋养中补足精神之钙。
(三)围绕党规党纪教育,组织一次“知廉洁、严纪律”党纪法规知识测试(9月底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相关内容(学习资源已上传至学院官网“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登陆端口),利用“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主页内“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平台,进入“练习”或“考试”模块进行答题。题型全部为不定项选择题,练习无需填写个人信息,不限练习次数,每次练习设置10道题;正式考试需填写考生相关信息,试卷设置50道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每人有两次正式答题机会,系统自动选取最高分计入成绩。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参与,9月底前各单位教育对象须全部完成线上测试,并将开展情况上报纪检监察综合室。
(四)围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一次“践廉洁、勇担当”正反面典型教育(9月底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正面典型为“镜”扎实开展示范教育,组织学习陕西历史名人的廉洁故事、经典家规家训、抗疫英雄和时代楷模谷文昌、杨善洲、张富清、黄文秀等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力量,进一步增强清正廉洁做表率、干事创业敢作为、攻坚克难勇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利用“两书两片一展”即《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资料》《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警示教育片》和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8月初,学院集中组织副科(含)以上领导干部参观陕西省警示教育展。
(五)围绕廉政文化教育,举办一次“弘美尚廉”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展(11月底前完成)
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期间,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联合学院有关单位,结合学院艺术院校特色,举办西安美术学院首届“弘美尚廉”廉政文化艺术作品展,包括“为廉者造像”美术作品展、“用视频话廉”短视频作品展、“让家训回家”书法作品展、“以招贴倡廉”设计作品展共4个板块内容。通过廉政主题艺术创作,加强对廉政文化的学习宣传,加深对廉政文化的认识理解,植廉于心、践廉于行,培育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注重统筹兼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与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与“四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互相促进、一体推进,确保纪律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序开展,把此次活动作为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各项配合活动中,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实抓细,在确保“规定动作”高质量完成的同时,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力争涌现出一批具有艺术表现力的廉政文化艺术作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学院在官网开设“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登陆端口,上传相关学习资料供个人自学,同时学院官网、“微西美”、“廉西美”及各二级单位的微信公众号等,要对此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推送。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营造多层级、立体化、全方位的纪律教育氛围。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择选特色鲜明、方式新颖的单位活动纪实报送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
(四)加强督查指导,推动责任落实。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省纪委将适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总结报告,于9月29日前报纪检监察综合室。
附件:全省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考
察篇目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纪委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附件:
全省第三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
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考察篇目
一、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
1.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1月11日)
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9年1月11日)
3.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1月13日)
二、党内法规
4.《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
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10月18日)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
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
10.《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1日)
1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1 月31日)
三、有关廉洁从政的法规和文件
1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17日)
13.《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
1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 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年2月8日)
1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15 年7月19日)
四、有关处分的法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7月1日)
五、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法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
备注:中共党员考察篇目为一至五项,非中共党员考察篇目为一、三、四、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