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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年06月05日 纪委办公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陕西省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基本要求和工作措施,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大局,以阳光治校为方略,深入推进我院惩防体系建设,狠抓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措施的有效执行,确保抢抓机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的贯彻落实,确保求真务实、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的贯彻落实,确保学院建设发展阳光健康,确保广大党员干部阳光健康成长,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领导体制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西安美术学院高水平、有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战略目标和为全院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政治保障。

(二)领导体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院领导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责任到人,依靠教职员工支持和参与惩防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我院深入落实惩防体系的组织保证。

(三)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实施阳光治校为突破口,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坚持阳光决策和阳光操作为中心,以教育预防、制约监督、阳光运行为重点,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惩治力为关键,努力构筑严密的符合我院发展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整体推进惩防责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阳光治校、警示训诫等五大工作体系,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惩防责任体系

建立惩防责任体系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抓手。惩防责任体系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规范了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责任。有效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是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学院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学院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要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主体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量整合到位。每年要召开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做出总体部署,组织督促检查。

(二)行政领导班子要把反腐倡廉要求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学院各行政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并作为各职能部门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每年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

(四)院纪委是学院的专门监督机构,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廉政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主动争取党委、行政对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五)各系、处党政一把手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每个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和奖惩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宣传教育体系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首要任务。实施宣传教育是建立惩防体系的前提性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实施宣传教育体系就是要围绕权力运行为重点抓好学习、宣传、教育,通过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氛围浓厚的学习框架,夯实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基础,不断提升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一)党委要建立健全廉政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二次,每年开展一次知识竞答和问卷测试。

(二)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之中,利用院报、简报、学生工作通讯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实现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抓住新生入校、学生入党、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把廉政教育始终贯穿于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全过程。

(三)对管钱、管人、管物的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对科级以上干部要建立廉政档案,每年填报一次,作为干部考核、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

(四) 利用聘请专家授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四、制度建设体系

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根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本着“必要、管用、行得通、做得到和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学院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西安美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做好《西安美术学院年度责任分工》,坚持完善对科级以上主要领导干部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制度的规定》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落实《西安美术学院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规定》,每年度实施一次,与年终考核结合进行,并将述廉报告及考核结果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有关规定》载入廉政档案。

(二)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西安美术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规范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西安美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并通过教代会、院报、网络等多种形式,保障教职工对学院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诫勉谈话等项制度,制定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以评价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西安美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行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四)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基本建设、大宗采购工作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审计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西安美术学院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西安美术学院工程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监督实施办法》以及《西安美术学院大宗采购项目监督实施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和理顺《西安美术学院招投标工作程序》、《西安美术学院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五)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严格执行《高等教育法》,依法治校。规范本科教学、合作办学、成人教育等办学行为,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招生、考试、就业等有关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修订《西安美术学院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加强招生监察力度,实行阳光招生工程。

五、阳光治校体系

建立阳光治校体系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实施阳光治校就是要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中积极推进阳光决策、阳光用人、阳光财务、阳光基建、阳光采购,建立党委、机关部门、基层“三级联动”的阳光治校组织领导机制,即“党委阳光决策,机关部门阳光操作,基层阳光运行,个人阳光生活”。这是学院党委在廉政建设上的重大举措,是我院惩防体系的核心内容,从而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推动学院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阳光决策机制。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事项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于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院工会应牢固树立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办学治校的观念,带头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三项基础工作,定期向教职工公布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执行情况作为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健全阳光用人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严格执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程序,坚持党委会讨论任用干部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干部轮岗交流、任前廉洁从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阳光财务制度。按照财务集中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和双签制,完善经费预算、支出、结余、职工工资、津贴发放的公开操作情况,实行阳光财务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审批和使用的管理,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坚决清理“小金库”,建立完善“小金库”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及重大开支预决算执行情况,以及公开关系到各单位和教职工经济利益的有关财务事项。

(四)建立健全基建项目的管理与监督的阳光基建机制。学院基建项目的立项要严格按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由班子集体决策。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和监理队伍遴选等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工程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监督实施办法》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包括对项目的立项、招标、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让基本建设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的管理和监督的阳光采购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监督实施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实行采购、管理、监督相分离,建立采购单位、使用单位、财务部门相互制约机制。要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六)建立健全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学院各类科研经费都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审计。

(七)建立健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管理与监督的阳光招生机制。严格执行《西安美术学院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从专业命题、考试、评卷、登分、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坚持惩防并举,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体系

建立警示训诫防线体系是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和有力措施。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强化了教育、制度、监督工作,体现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精神,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措施,发挥了提醒预警、强制纠错、保护挽救功能,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体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关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三种手段,努力形成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的预防腐败体系机制,通过关口前移、突出预防,有效遏制腐败的发生,达到源头预防和治理的目的。

(二)完善学院信访举报和办理工作。纪监审办公室要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逐步建立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分析报告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健全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运用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查出违法违纪案件。并通过对来信来访的认真分析,查找源头,剖析原因,注重从管理、制度、机制上提出建议,推进学院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

(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组织、经济、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着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招生考试、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对查处的案件要健全案件通报制度,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达到源头预防和治理的目的。

2012年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任务落实年,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之中,融入学院的具体工作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共同开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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