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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6年09月13日 纪委办公室 


西美纪字[2016]第05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院纪委进行了安排部署,预警提醒,望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领导要协助院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纪检监督员要协助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汇报,要严守纪律红线,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二、严明纪律规定。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遵守“八条禁令”:坚决禁止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节礼,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送礼品;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坚决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坚决禁止公车私用;坚决禁止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坚决禁止参与赌博,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此敛财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院纪委将聚焦节日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开通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四、收集情况,汇总上报。

各党总支纪检监督员务必于10月8日将本部门纠正节日“四风”工作情况(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线索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院纪委办公室。院纪委按照高教纪工委要求汇总上报。

举报电话:88246107

举报邮箱:xmjwjc@163.com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中共西安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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